义乌市建设工程造价站 | 文 件 |
义乌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
义建造〔2020〕3号
关于开展2020年度下半年工程造价咨询成果
文件质量检查的通知
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招标代理企业:
为加强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的监督管理,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企业执业行为,提高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和服务水平,根据《浙江省建筑业类企业监督检查办法(试行)》(浙建法〔2006〕82号)、《浙江省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检查管理规定(试行)》(浙建站市〔2015〕54号)、《义乌市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检查暂行办法》(义建局〔2014〕17号)、《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造价工程师成果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浙建站市〔2020〕5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度下半年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检查对象
本次检查对象为在我市承接业务的部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招标代理企业。(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检查范围
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已出具的所有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投诉、举报等原因的咨询成果文件,其成果文件不受时间的限制。
三、检查方式和时间安排
检查工作分为企业自查、项目确定,市造价站、造价协会检查两个阶段进行。
1、企业自查、项目确定阶段(8月12日—8月18日)
被确定检查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招标代理企业根据《浙江省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检查管理规定(试行)》、《义乌市政府性投资项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办法》、《义乌市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检查暂行办法》,对受检范围内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质量逐项进行自查自纠。市造价站、造价协会通过相关管理系统直接确定检查项目,8月18日前,各受检企业将被检查项目的相关资料送到市造价站(义乌市江滨北路281号行政三号楼1006室)。
2、市造价站、造价协会检查阶段(8月18日—9月25日)
市造价站、造价协会聘请专家或委托有资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对被检查项目进行复核。
四、检查结果处理
检查结果作为义乌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诚信信用评价的重要依据。检查不合格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根据《浙江省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检查管理规定(试行)》、《义乌市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检查暂行办法》的规定,视情况给予企业及项目编制人员限期整改、在本市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进行不良行为记录等处理。
对于列入本次检查范围内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招标代理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供相关资料,不配合检查或拒绝接受监督检查的,对于该行为予以通报批评,并报上级部门进行不良行为记录。
五、工作要求
各企业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和迎检准备工作,并积极配合检查组,在规定时间内如实提供相关资料。检查工作遵循公开、公正原则,发现问题应当认真如实开展调查。检查人员要严格执行建设系统四条禁令,不得接受被检查企业的宴请、娱乐活动和礼品、礼金,做好廉政工作。
附件1:2020年下半年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检查企业名单
义乌市建设工程造价站 义乌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20年8月12日
附件1:
2020年下半年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检查企业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备注 |
1 | 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2 |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3 | 浙江安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4 | 义乌新纪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